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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四川成都郫都区参公单位选调公告

2017-03-17 14:04:29公务员450 收藏
  成都市郫都区关于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成人社发〔2013〕176号)规定,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成都市郫都区关于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实施细则(试行)》(成人社发〔2013〕176号)规定,经中共成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成都市郫都区拟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2名在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选调)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录用(选调)对象。


  郫都区以外四川省区域内在编在岗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身体健康。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且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综合文稿写作经历。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此次选调参公管理的文秘岗位12名。职位所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等详见《郫都区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附件)。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二)报名时间。


  2017年 3 月 18 日00:00:00至 3 月26日23:59:59。


  (三)资格审查。


  2017年 3 月 18日09:00:00至 3 月 27日17:00:00。


  (四)网上缴费。


  2017年 3月19日00:00:00至 3月 29日23:59:59。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


  报考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不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考生,将无法通过网络审查。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考试。


  (二)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郫都区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后,在报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报名截止后,将不能报名和再提交,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交《郫都区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后的1-2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四)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本次考试采用网上缴费,不设现场交费。


  2.收费标准: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人每科50元。


  3.截止时间:2017年 3月29日23:59:59。缴费完成即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于2017年 4 月5日至 4 月8 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六)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选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不符者请勿报名,以免笔试后资格审查不能过关,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准考证时所留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在公开选调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因联系电话有误、通讯不畅通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一科,写作。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3.开考比例:职位招录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未达上述比例的,经成都市郫都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降低比例到1:2,如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相应调减职位录用名额,于2017年4月5日在郫都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ixian.gov.cn)网站上公告。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2017年4月12日通过郫都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ixian.gov.cn)网站上公告。


  5.查分申请。


  本次考试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二)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符合职位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4 月17日


  3.资格复审地点: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成都市郫都区德源镇红旗大道北段221号政府第二办公区1号楼724室)


  4.资格复审需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郫都区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贴上照片),一式两份;


  (3)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学历证书、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等)原件或1份复印件。


  持国外和港澳文凭者,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学历证明原件和1份复印件;


  《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等认定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鲜章。《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背面(所在机关意见、审核机关意见、审批机关意见三栏应有具体意见且盖章。


  (4)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需按管理权限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鲜章。


  5.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若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递补),并在2017年4月18日进行递补资格审查。


  6.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于2017年4月18日在郫都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ixian.gov.cn)网站上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无领导小组面试。面试由成都市郫都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开考比例:1︰3。


  4.收费标准:此次面试不缴纳面试费。


  (四)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 面试总成绩×40%


  2.笔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3.面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五)总成绩公布:总成绩于2017年4月25日通过郫都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ixian.gov.cn)公布。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选调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三)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公示及报到


  1.按照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人员,在郫都区公众信息网(http://www.pixian.gov.cn)进行公示。对拟录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录人员的录用资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录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此次公开选调的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郫都区。


  3.根据郫都区当前发展需要,此次公开选调的人员由区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统筹分配到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不服从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分配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八、咨询及监督


  此次选调工作由中共成都市郫都区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28-87925918。


  监督电话:028-86555555。


  附件:郫都区2017年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中共成都市郫都区委组织部


  成都市郫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