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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忻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教育理论知识》题库(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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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山西省忻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教育理论知识》题库(答案+解析)山西省忻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教育理论知识》题库(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

1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这体现了教育的     原则。

A、方向性

B、公共性

C、保障性

D、平等性

【答案】C

【解析】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这条规定明确说明了教育的保障性原则。故选C

2 某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经常不拘泥于固定知识,积极寻求变化,主动结合学生需求大胆进行教学改革。从福勒和布朗的教师成长阶段理论来看,这位教师处于    

A、关注学生阶段

B、关注外界评价阶段

C、关注情境阶段

D、关注创新阶段

【答案】A

【解析】处于关注学生阶段的教师,会考虑学生的个别差异,认识到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生有不同的需要,根据学生的差异采取适当的教学,促进学生发展。题干中的教师主动结合学生需要,大胆进行教学改革,这体现了该教师处于关注学生阶段。故选A

3 课堂教学的本质是    

A、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的过程

B、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学习相结合的过程

C、认识和实践统一的过程

D、教师、学生、教材、教学环境等各种因素相互作用和制约的过程

【答案】B

【解析】教学是在一定教育目的的规范下,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教育活动。在这一活动中,学生在教师有计划的组织与引导下,能动地学习、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基础知识,发展自身的智能与体力,养成良好的品行与美德,逐步形成全面发展的个性。简言之,课堂教学的本质是教师的主导作用与学生主动学习相结合的过程。故选B

4 当教师、学生或学校的权利受到某种侵害时,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段,请求国家有关机关以强制性的方式来实现其权利,这时他们的权利才是真实的,才能被尊重。这种途径或手段称为    

A、法律救济

B、法律援救

C、教育赔偿

D、教育申诉

【答案】A

【解析】当教师、学生或学校的权利受到某种侵害时,能够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手段,请求国家有关机关以强制性的方式来实现其权利,这时他们的权利才是真实的,才能被尊重。这种途径或手段,就是教育行政法律救济。故选A

5 学生王磊因为经常被同学嘲笑、歧视,情绪一直很低落,班主任发现后多次对王磊进行开导和安慰,但王磊还是在一次课间发生了自伤行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学生是在学校受伤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B、学校对学生负有监护义务,应当承担责任

C、学生受伤发生在课间,学校不应承担责任

D、学生行为属于自伤行为,学校无法律责任

【答案】D

【解析】《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已履行了相应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无法律责任:(一)地震、雷击、台风、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二)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三)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学校不知道或者难于知道的;(四)学生自杀、自伤的;(五)在对抗性或者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题干中,班主任履行了相应职责,多次对王磊进行了开导和安慰,因此学校无法律责任。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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